企业无法取出炒股资金 广发证券被判给付160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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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京华时报 | 2009年6月23日12:59 | 关闭

  《营业执照被吊销炒股资金难取现》追踪

  本报讯(记者裴晓兰)被吊销营业执照后,北京科艺电力电子有限公司(下称科艺公司)因无法取出炒股资金起诉广发证券(本报5月22日曾报道)。昨天,宣武法院一审判决广发证券给付科艺公司160.7万余元炒股本金及利息。

  科艺公司称,2005年12月,公司未及时年检而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。2007年3月,公司为清算财产,卖掉了在广发证券广安门营业部账户内的股票,获得资金160.7万余元,但广发证券拒绝为其办理账户清户手续及提转资金。开庭时,广发证券辩称,按照证监会规定,企业要提取账户结算资金,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银行同名账户。

  法院认为,科艺公司法人资格并未丧失,有权随时清空证券交易账户,取回资金。广发证券所称的行业管理性规范,不足以对抗科艺公司所有权的行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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