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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经济参考报报道,日前南昌市一家名为“新一代永和豆浆”的店铺被当地工商部门认定为对“永和豆浆”侵权,被处以3万元罚款,并被责令改名。南昌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周国群认为,类似的“克隆”店铺名现象是企业商标注册意识不强造成的,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。
克隆铺名比比皆是
目前在我国,类似的商铺名“克隆”现象在各地街头巷尾越来越多地出现。在南昌,就有“老字号金冠”蛋糕店、“新金冠”蛋糕店、“马得利金冠”蛋糕店、“金冠马得利”蛋糕店、“马得利”蛋糕店、“玛得利”蛋糕店、“新金冠艺术”蛋糕店,而“克隆”“永和豆浆”的更多。
“克隆”商铺名用意何在?据“新一代永和豆浆”有关负责人介绍,自己的豆浆快餐店在开业时想借“永和”的名气,但又担心侵权,于是在“永和豆浆”前面加了“新一代”。
原因企业商标意识不强造成
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王飞认为,造成这种现象也有有关职能部门的原因。由于我国并不是所有的商标都进入了电子库,工商部门在为企业进行企业名称登记时,虽然会尽量避免字号与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情况,然而由于电子库没有建立,程序上通常会有一个公示期。但很多情况下,商标注册企业并没有注意到公示内容,从而造成字号与商标相同相似的情况。所以,我国的企业名称和商标的注册程序应进一步完善。
专家们还认为,每年全国商标注册40多万件,登记注册的企业更是无数,商标、字号本身只有两三个字,而可用的中国汉字只有那么多,要避免偕音或形同等情况是很难的。况且,一些企业确实存有自创品牌意识不强、打擦边球、沾名牌效益的心理。
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目前在南昌市区,利用字号、简称仿冒商标侵权的现象十分严重,一些个体经营者仅需通过一定的渠道,便可轻易获得“金冠”、“马得利”或近似字号的营业执照。这些由工商部门核准的“招牌”,成了假冒者任意销售“金冠”、“马得利”产品的护身符。除了一些经营者为个人利益大打“擦边球”侵权牟利外,有关部门在核准与办理企业证照时把关不严,也是造成如今这种混乱局面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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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网络 | 2006年1月2日23:4 |
